方案明确!以武汉等城市引领,建设国家级示范
2023-05-24 12:36:00 来源: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_交易通告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有序启动建设,行动方案时间表已划定

《方案》提出,以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服务美丽湖北建设为指导思想。

《方案》明确,以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和襄阳市国家级“无废城市”示范建设为引领,推动重点城市、重点领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形成“示范引领、重点推进、共同缔造”的建设格局。具体工作目标为:

2023年,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和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印发实施方案,有序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2024年,重点实施“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和“无废细胞”工程。

2025年,重点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持续推动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无废”理念获得广泛认同。

6月底前,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申报

《方案》要求,2023年6月底前,申请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城市由市级人民政府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申请。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综合考虑市州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省级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

《方案》要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州,结合本地区基础条件和指标体系,科学编制实施方案。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于10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州,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编辑整合:王戎飞 综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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