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民健身终于有法可依 学生每天体育活动1小时
2013-12-02 09:40:21 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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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在洪山体育馆内训练篮球。  记者喻志勇 摄

    (记者 余国华) 《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昨天正式开始实施。这部条例是9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也是湖北省第一部关于全民健身的立法。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将全民健身活动以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于学生,要求保障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个小时的体育活动,并将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条例》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城乡居民住宅区,将建设配套的全民健身设施纳入建设顶目规划,与居民区住宅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全民健身条例保障 武汉起步已经10年

    早在2004年,武汉市就率先推出了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洪旭艳介绍,这些年实施条例的最大感受就是,市区政府在专项资金投入方面逐年增加,连续多年在暑假请中小学生免费游泳,市级的三大体育节日——渡江节、赛马节和登山节越来越受关注、参与人群越来越多。同时,市区联动打造了一些国际化、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像环中国自行车赛、名校赛艇对抗赛等。

    洪旭艳认为,最为关键的是,市民全民健身的公共服务体系正在逐步显现,既有像汉口江滩、各区大型全民健身点等全民健身亮点工程,居民身边的健身设施也在不断的更新。

    洪山全民健身园 昨天开始免费开放

    昨天是《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洪山体育中心所属的洪山体育馆、英东游泳馆、洪山网球俱乐部等体育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同时还组织了免费的体质监测等活动,正式宣告了洪山体育中心全民健身园正式建成并对外开放。

    洪山体育中心健身园共设有健身器材和健身路径49套,标准室外篮球场3片,半片篮球热身训练场,健身园全天候免费对社会开会。

    全民健身湖北各地自有妙招

    洪湖打篮球不要钱

    日前,记者随湖北省体育记者采访团到了洪湖。洪湖不仅是鱼米之乡,还是篮球之乡,全市有23个篮球俱乐部,会员1400人,篮球场地678个,全年比赛不断,参加人数5万人。入夜,记者到洪湖江滩的灯光球场观看了篮球比赛。健身者告诉记者,在洪湖,这样上档次的篮球场有12个,来打球不需要花钱。

    武钢向大冶学轻排球

    随后,记者一行到了湖北黄石。黄石是运动之乡,目前每年全民健身专项经费预算安排达到80万元,全市人均1元。

    在黄石大冶,记者看到一种叫“轻排球”的比赛,比排球大,但是轻。这项活动在黄石进行了十年,大冶就有30多支队。因为和武钢是一个系统,武钢还专门派人到大冶学习轻排球。

    鄂州农民盖了座体育馆

    第三天,记者一行到了湖北省鄂州市泽林镇楼下村。在一个叫大畈上湾的自然村,村民们筹资160万元盖起了一座占地7.6亩的体育馆。这座拥有固定座位1800个、可容纳3000多名观众的体育馆,成为群众健身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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