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楚网
昨日,省工商局发布《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对全省市场主体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武汉市内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不得开设在住宅楼内。
今年3月,我省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住宅可开公司,激发了企业创业热情,也引发不少争议。低廉的场地成本加上成熟的地段,使不少住宅楼成为商业企业青睐的“目标”。但住改商却引发居民不满,认为对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和安全隐忧。
目前,该《禁设清单》对省内生产经营、存储危险品、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营业性娱乐场所、旅行社等11大类的住所进行了明确的限制。例如,私人会所将禁止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开设。武汉市规划用途住宅的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
省工商局表示,对《禁设清单》外的区域,将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由市场主体提供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