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响应 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
2019-01-06 16:53:43 来源: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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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6日讯(记者金涛 通讯员王勇)受北方污染传输影响,武汉空气质量持续下降。6日上午,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四级响应,应对大气污染。
  
  据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5日武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216,为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6日的空气质量仍为中度到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卫星资料显示,目前区域污染主要集中在河南大部、陕西中部、山西大部、安徽中北部和湖北大部,空气质量以重度到严重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省内大部分城市以重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
  
  鉴于武汉将继续维持不利气象条件,达到《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2018〕22号)蓝色预警(Ⅳ级四级)条件。经研究决定,自1月6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四级响应各成员单位的措施如下:
  
  1. 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各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 市城管委负责加强清扫保洁,做好洒水抑尘(最低气温高于2℃时,下同)工作;加大对裸露地面、物料和建筑垃圾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停止拆迁、拆除违法建筑作业;禁止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压减中心城区渣土、砂石料运输。
  
  3. 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中心城区除重点市政工程和抢险、抢修工程以外建设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运输作业。
  
  4.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对重点区域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采取禁(限)行措施。
  
  5.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市环保局提出重点地区或者重点行业停(限)产名单建议,并根据指挥部决定,视情启动停(限)产措施。
  
  6. 市国土规划局负责加强储备土地的扬尘控制。
  
  7.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查处超标排污行为;加大对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机动车整治力度。
  
  8.市气象局负责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据预测,7日起,武汉将迎来一段降水过程。7日零星小雨难洗尘,空气质量仍为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8日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9日、10日空气质量转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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