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获悉,乌鲁木齐市将于2025年起在全市各学校试行放“春假”“雪假”。2025年具体时间安排:
202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为“春假”,共3天;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为“雪假”,共5天。
在“春假”“雪假”期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研学、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也可随家人共同外出游览,通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总台记者 王新宇 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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