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国倩
通讯员 代轶婷
实习生 涂芊
5月8日,武汉市实验博雅第二小学举行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成立启动仪式,法律顾问汤文晔律师、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派出所民警华丽、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凝聚多方力量构建校园欺凌防治体系,为全校2800余名学生营造安全成长环境。
以案释法:律师详解校园欺凌表现形式及法律红线
启动仪式上,法律顾问汤文晔通过案例分析、视频展示等形式,向全体人员普及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如何预防及应对措施,以真实案例敲响法律警钟。
汤文晔首先厘清法律定义:“在年龄、身体或人数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恶意实施欺压行为,在法律上即构成欺凌。”为增强理解,她将校园欺凌拆解为五大“识别信号”:从最常见的肢体欺凌(殴打、推撞、拉扯),到占比最高的语言欺凌(辱骂、讥讽、起侮辱性绰号),再到财产欺凌、社交欺凌及网络欺凌均被纳入界定范畴。
“特别注意网络空间的‘软暴力’。”汤文晔着重强调,在微信、QQ等平台捏造事实、传播谣言,同样构成法律认定的网络欺凌。
“根据我国的数据统计,欺凌中占比较多的部分并非肢体欺凌,而是语言欺凌。辱骂、讥讽、嘲弄、挖苦,甚至起侮辱性绰号这些都是语言欺凌。小朋友需要注意,起侮辱性绰号也属于法律上的语言纪律。”汤律师补充道:“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包括打架、斗殴、毁损学生的书本和衣物等个人财产。请大家不要认为这是小事情,长期往复可能会被视为欺凌行为。我们如果辱骂、中伤、讥讽、贬低受害者、在网络上传播谣言、人身攻击,通过威吓等方式逼迫受害者做不愿意的事情,这些都会构成欺凌。”
“即便未满14周岁,监护人也需担责;若情节恶劣,年满12周岁者经最高检核准可追刑责。”汤文晔强调,法律对欺凌行为“零纵容”,家长切勿心存侥幸。
她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校园欺凌是指学生之间的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以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行为。”她还指出:学校的责任、家庭的作用和社会的责任在校园欺凌的预防及应对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更应意识到“零容忍是态度,早干预是关键。”
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华丽从预防角度提出“三不原则”——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也不做旁观者。她呼吁师生、家长共同行动,织密校园安全网。
机制创新:三级联防五维守护构建长效防线
当天活动,学校还成立了武汉市实验博雅第二小学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该校副校长代轶婷介绍,学校新成立的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由校长彭春艳牵头,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德育主任、心理健康老师、家长及学生代表协同履职。委员会将定期开展班级至校级三级宣教,通过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形式普及防治知识;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及邮箱,确保欺凌事件“发现即处理”,并为受欺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与保护;同步建立家校联动机制,组织家长培训、心理健康筛查及日常行为排查,实现预防与干预并重,法律顾问、民警、教师、家长、学生五方协同。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能通过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预防、干预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欺凌行为,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活动现场,学生代表四(9)班的丁雨轩带领全体同学宣誓:“我承诺不欺凌同学,不做冷漠旁观者!”教师代表夏圣莹表示将加强日常行为观察,及时化解矛盾;家长代表徐瑞祯表示,自己作为律师,将积极配合学校引导孩子树立友善价值观。
三(8)班胡艺湉的妈妈李巧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家长,我们比谁都清楚校园欺凌的危害。每一个被欺凌的孩子背后,都有一个揪心的家庭。未来,希望家校共同为孩子们创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我们家长将以实际行动支持学校安全建设,助力打造零欺凌的和谐校园。”
据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防治校园欺凌需“早干预、长坚持”,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成效,推动《学生欺凌防治校纪校规》落地,明确欺凌界定、分级惩戒及保护措施,为校园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新闻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该校后续将开展“防治欺凌主题月”、心理筛查等专项行动,并通过家校联系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强化共育,让“博爱、博采、雅正、雅行”的校风浸润每一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