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邹浩
通讯员 张丽 李骞
1月16日下午,武汉东湖学院高质量发展征程中再添浓墨重彩一笔——“全国文明校园”正式揭牌。

在全体校领导、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的见证下,湖北省委宣传部文明培育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万春梅,湖北省委教育工委宣传处、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张彦昌,武汉东湖学院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姚海峰,共同揭开这一沉甸甸的牌匾。
在去年5月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武汉东湖学院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成为湖北省第一所获此殊荣的民办高校。
武汉东湖学院作为全国首批独立学院、湖北省首批转设的民办本科高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穿文明校园创建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建设思想道德好、领导班子好、师德师风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育人阵地好的“六好校园”。2015年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连续2届获评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连续7届获评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是湖北省首届文明校园,获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武汉东湖学院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姚海峰表示,“全国文明校园”是反映学校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实力、育人成效、校园风尚和社会美誉度的重要标尺。这份荣誉的获得,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生动写照;是全校上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的丰硕成果;更是全体师生员工崇德向善、文明守礼、拼搏奋进的集中体现。“全国文明校园”的授牌,既是崇高的荣誉,更是前行的动力。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武汉东湖学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内涵,提升品质,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示范,服务社会,彰显高校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