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


三、专项计划

四、其他
符合教育部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按照教育部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已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发送至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共邮箱(njuyzb@nju.edu.cn),邮件标题请标注“享受照顾”或“加分项目”名称。
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页通知。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