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被解散,还有哪些组织需警惕?
2026-03-31 17:53:00 来源:美术报

民政部今天(31日)公布了8起假冒行业协会等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其中1起是“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解散。

2025年11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统一部署,依法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作出责令解散决定。

该组织未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却对外宣称系“行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制定所谓章程,设立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下设“培训基地”等分支机构,并多次以协会名义举办书法展览、征稿评选等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损害行业公信力与公众权益。

此次行动并非孤立个案,而是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化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缩影。结合民政部2025年以来公布的8起典型案例及河北省多批次公告,以下书法类、艺术类“协会”“委员会”“联盟”“工作委员会”等名称组织,已被明确列为非法或高风险对象,公众须高度警惕:

1、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2025年11月,石家庄市民政局责令解散)

2、中国艺术家协会河北省秘书处(2021年4月,河北省民政厅公告取缔)

3、河北省中考美术联盟(2021年5月,取缔名单)

4、中国美术高考教育联盟(2021年6月,取缔名单)

5、宝塔书画协会、三苏书画院收藏家协会、石家庄市意拳(大成拳)文化研究会(2023年10月公布)

6、葡萄园归正教会(虽非纯艺术类,但以“教会”“书画院”等名义混杂包装,具较强迷惑性)

此外,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组织,极可能涉嫌非法,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资质:

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等宏大前缀,但无对应民政登记信息;

名称含“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服务站”“培训基地”“研究院”“联盟”“促进会”等,实则未经合法主体授权或备案;

对外宣称可颁发“会员证”“资格证书”“职称加分”“择校便利”等权益,收取费用并承诺商业回报;

办公场所悬挂牌匾、印制简介、开设官网或公众号,但无法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到登记信息。

温馨提示:

正规书法类社会组织(如中国书法家协会、各省书协)均为依法登记的社团法人,其分支机构设立、活动开展均须严格履行审批与备案程序。任何打着“弘扬传统文化”“支持乡村振兴”“助力美育升学”旗号,却规避登记监管、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均已纳入民政部门常态化监测与执法清单。

书法之美,在于笔墨真诚;行业之信,源于规范有序。请广大书法工作者、爱好者、学生家长及合作机构擦亮双眼,共同维护清朗健康的文化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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