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10-08 18:45: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B46版)

(11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1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4)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1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17)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18)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0)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121)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3)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4)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25)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7)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128)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12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130)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13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132)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133)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13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4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8)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5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5)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6)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8)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8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85)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8)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9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9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8)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20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206)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7)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8)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9)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0)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1)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3)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1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5)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6)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7)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8)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9)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黄伟民、陈周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四、基金名称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债券型

六、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主动式管理的债券型基金。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分析和债券等固定收益市场分析,对基金投资组合做出相应的调整,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工具。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等,包括在新股冻结期限内所发生的送股、配股、权证等权益投资。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及股票派发或因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除外。

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对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分析,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整体运动方向制定具体的投资策略。

十、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能够体现中国债券市场整体走势,反应本基金对债券配置的业绩。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中等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前)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转型后)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A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B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种类(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不高于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4)其他费用

本章第(一)条中所述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调低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自2013年10月14日起,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表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表 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表 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注:1年指365天。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申购费补差

对于两只前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率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两只后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收申购费。由后收申购费高的转到后收申购费低的基金时,收取后收申购费差价;由后收申购费低的转到后收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往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收申购费。除收取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外,当后收申购费低于前收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则不另外收取差价。

(2)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关于流动性新规的内容;

2、在“一、序言”中增加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在“二、释义”中增加了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流动性受限资产”的释义;

4、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更新;

7、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六)基金份额类别”、“(七)申购费与赎回费”、“(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九)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十)暂停赎回的情形和处理”、“(十一)巨额赎回的处理”的内容;

8、在“十二、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三)业绩比较基准”、“(四)投资范围”、“(五)投资策略”“(七)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八)投资限制”、“(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9、在“十三、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10、在“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四)估值方法”、“(六)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的内容;

11、在“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内容

12、在“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九)临时报告与公告”、“(十一)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的内容;

13、在“二十、风险揭示”中,更新了“(三)流动性风险”的内容;

14、在“二十五、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8年08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 2018年07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 2018年07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

(四)、 2018年06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6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五)、 2018年04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 2018年04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七)、 2018年04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8年04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413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九)、 2018年04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摘要)》;

(十)、 2018年03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一)、 2018年03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30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二)、 2018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十三)、 2018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变更旗下部分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十四)、 2018年03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 2018年03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恢复日常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六)、 2018年03月0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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