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09 04:35: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105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曹益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曹益堂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21-63461118-8122

传真:021-63460611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29号新世界商务楼18楼

电子邮箱:caoyitang@nanjids.com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

附:个人简历

曹益堂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上海交大工科双学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任美国太平洋投资咨询集团上海公司金融分析师;2002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任美国环宇金融资本(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3月至2007年5月,任美特斯邦威服饰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投资者关系部部长;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任德邦证券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负责人;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任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任浙江利豪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金石源和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时尚团队执行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上海投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8年8月,任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益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109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电商”)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2:30在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29号新世界商务楼18楼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15:00至2018年10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6人,代表股份850,988,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6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55,091,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68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95,896,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97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35,539,3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4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35,347,0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1.0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的预案》

表决说明:本议案设置多项子议案,会议以逐项审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1.01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988,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39,387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2回购股份的用途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06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108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

协议的公告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9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爵青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爵青企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鉴于1、爵青企业于2018年9月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慕米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慕米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2、公司与慕米企业在品牌、渠道合作上的共识,双方拟对原协议中对品牌及渠道的授权范围做适当补充,并相应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补充协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即《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签署该补充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慕米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双方合作,提升整体的竞争力,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有关授权品牌、渠道补充的内容

1、甲方增加授予乙方“南极人+”线下实体店、唯品会、电视购物、礼增渠道的独家排他授权,授权期限及授权区域同原协议一致;

2、甲方增加授予乙方“南极人home”线下实体店、唯品会、电视购物、礼增渠道的独家排他授权,授权期限及授权区域同原协议一致;

3、甲方增加授予乙方“精典泰迪”唯品会、电视购物、礼增渠道的独家排他授权,授权期限及授权区域同原协议一致;

4、本协议作为原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有关合作模式、关联交易金额的内容

甲乙双方的合作模式、乙方对甲方的业绩承诺及分成条款、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等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三)有关权利义务条款的内容

双方应当遵守的权利义务条款与原协议保持一致。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旨在开拓公司旗下“南极人+”、“南极人home”和“精典泰迪”等品牌在目前未涉足的渠道及非优势渠道,如线下、礼赠、电视购物、唯品会等,挖掘公司潜在的盈利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渠道优势及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挖掘公司潜在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渠道优势、进一步促进多品牌的全渠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本次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被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4、《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107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刘楠楠女士的辞职报告:

刘楠楠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

刘楠楠女士辞去以上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截至本公告日,刘楠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楠楠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曹益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

曹益堂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所聘岗位的要求,已于2018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曹益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益堂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21-63461118-8122

传真:021-63460611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29号新世界商务楼18楼

电子邮箱:caoyitang@nanjids.com

特此公告

附:个人简历

曹益堂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上海交大工科双学士、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任美国太平洋投资咨询集团上海公司金融分析师;2002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任美国环宇金融资本(上海)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3月至2007年5月,任美特斯邦威服饰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投资者关系部部长;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任德邦证券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负责人;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任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战略管理中心总监;2010年3月至2011年9月,任浙江利豪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金石源和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时尚团队执行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上海投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8年8月,任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106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110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99)。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已经2018年10月8日召开了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1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21日,10: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29号新世界商务楼18楼

联系人:曹益堂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电话:021-63461118-8122

传真号码:021-63460611

电子邮箱:capyitang@nanjids.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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