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红通郭“旗下公司因“强迫交易罪”被罚600亿元
2018-10-12 20:27: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重磅!“红通郭“旗下公司因“强迫交易罪”被罚600亿元

作者|陈梦霏

来源|野马财经

2018年10月12日上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今年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单位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郭汉桥、赵大建强迫交易,被告人赵大建、单蔚良、杨英、吕涛挪用资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上述罪名成立,并分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其中,由“红通”人员郭文贵实际控制的政泉控股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罚金600亿元人民币,并追缴非法获利所得。

同时,法院还将对政泉控股挪用民族证券未归还的16.4亿元资金继续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民族证券。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判决书还公布了政泉控股一步步拿下民族证券控制权,到主导民族证券与方正证券完成并购重组整个过程中一些此前不为人知的案件细节。

判决书称,2008年至2014年,被告单位政泉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文贵(在逃)为进入金融证券领域,决定以政泉公司的名义收购民族证券的股权并实现控股。

为排除收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郭文贵找到时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另案处理)帮助解决,马建表示同意。在收购民族证券股权及增资扩股过程中,郭文贵经与马建共谋,由马建以国家安全部发函或派员的方式进行干预,郭文贵还指使被告人郭汉桥、赵大建直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直接施加压力,威胁、排挤竞争对手,最终使政泉公司实现控股民族证券的目的。

判决书也详细地介绍了政泉控股犯罪的经过。

2009年12月,石家庄商业银行挂牌拟以2.91亿元的价格出让其持有民族证券6.81%的股权。按照规定,民族证券的其它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这一点成为郭文贵进入民族证券的拦路虎。

资料显示,当时民族证券第一大股东为首都机场,占股61.25%;东方集团为第二大股东,占股15%;石家庄商业银行为第四大股东,占股6.81%。

为了阻止当时有意向收购股权的东方集团,郭文贵找到时任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的马建,并指派自己的投资顾问郭汉桥,多次威胁东方集团负责人。最终,东方集团被迫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如郭文贵所愿,2010年6月政泉控股顺利以人民币2.9亿元的价格,将民族证券6.81%的股权收入囊中。

这只是郭文贵的第一次小试牛刀。为了进一步拿下民族证券,在2010年首都机场拟转让其持有民族证券61.25%股权时,郭文贵故技重施。当时,得到消息的郭文贵再次找到马建以国家安全部的名义向中国民航局致函,要求首都机场在转让股权时对政泉公司优先考虑。

为了确保拿到控股权,郭文贵再次以同样的方式约谈并威胁了首都机场负责人,和有意参加本次收购的东方集团,最终历史重演,两大股东被迫放弃优先购买权。至此,政泉控股以16亿元的价格顺利拿到上述股权,所持民族证券股权增至68.06%,成为控股股东。

在拿到民族证券控制权之后,郭文贵很快又有了新的盘算,并策划了后来轰动一时的民族证券与方正证券并购重组案。

2013年,郭文贵推动民族证券召开股东会,决定分两批增资扩股,由政泉控股完成第一批42亿元增资。为了确保不出纰漏,郭文贵在幕后秘密以民族证券的名义向参加第二批增资的东方集团等公司发函要求不得增资,并以威胁的手段,再度迫使东方集团放弃了增资。

最终2014年,郭文贵控制下的政泉控所持民族证券股权一路飙升至84.4%。

这为后来与方正证券的重组成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2014年8月,方正证券顺利收购民族证券100%股权。通过本次重组,政泉公司原持有的84.4%民族证券股权置换为17.9956亿股方正证券股票。

经鉴定,截至2015年8月10日案发,政泉控股通过上述强迫交易行为所取得的方正证券股票市值扣除投资支出60.9亿元,非法获利119.05亿元。

此外,判决书还对政泉控股秘密挪用民族证券巨额资金一案的经过也进行了详细披露。

据法院统计,在这非法挪用资金一案件中,民族证券被挪用资金共计20.5亿元。经核实,截至2017年2月15日,民族证券已收到还款共计4.1亿元,未收回款项共计16.4亿元,后续法院将继续对这部份未归还资金进行追缴,并返还给民族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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