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公司法》、《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因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工作分工调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魏庆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魏庆华先生将继续担任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并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魏庆华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魏庆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因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魏庆华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其任期自取得北京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鉴于张涛先生须在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在其任职资格取得之前,魏庆华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
张涛先生简历
张涛,1972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泰证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福州办事处副主任、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深圳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兼深圳彩田路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副总裁。2017年1月至今任钟山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钟山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独立董事郑振龙委托独立董事宫肃康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伟委托独立董事孙广亮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拟由总经理担任变更为董事长担任,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详见附件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新设5家分支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合肥、厦门、苏州和乌鲁木齐等地新设5家分支机构。新设分支机构须报北京证监局核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张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且取得北京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之后(日期孰后)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魏庆华辞去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涛为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其任期自取得北京证监局核准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在其任职资格取得之前,魏庆华将继续履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职责。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增加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审议《关于选举张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
张涛先生简历
张涛,1972年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华泰证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福州办事处副主任、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深圳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兼深圳彩田路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副总裁。2017年1月至今任钟山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任钟山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杏林山庄综合楼三层8号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正蓝旗甲一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30日
至2018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决议等公告请详见2018年8月30日和2018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0月24日和2018年10月25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397
邮箱:dshms@dxzq.net.cn
联系人:马乐、李慧中
3、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