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812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
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召集人对本次针对紧急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的安排进行了说明,会议通知的时间、形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18129
第十二届监事会2018年度
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召集人对本次针对紧急情况临时召开会议的安排进行了说明,会议通知的时间、形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公告编号:2018130
关于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概述
为了推动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战略进一步落地,充分发挥公司轨道交通运维专业优势,加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合作,公司拟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政企基金”)开展业务合作,以合作共赢为原则,促进公司进一步参与轨道交通PPP项目。
二、合作方介绍
中国政企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国内大型金融、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投资,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主要通过股权、债权、担保等方式,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规划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中的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1、公司名称: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3XRC3X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5号楼404-5室
4、法定代表人:周成跃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注册资本:18,00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6年03月04日
8、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债券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政企基金拟在轨道交通PPP项目中开展合作,合作的方式包括共同投资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或认购项目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合作推进项目的方式。
为了有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上述合作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合作形式,提供必要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为中国政企基金提供差额补足支持,以及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提供其他必要的增信。
具体内容以最终协商签订的项目协议为准。
四、审批程序
上述合作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合作事项范围内实施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署具体协议等,具体工作涉及对外投资等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政企基金共同合作有利于发挥公司轨道交通运维专业优势,加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合作,有利于公司挖掘轨道交通PPP项目资源,丰富PPP项目融资渠道,促进PPP业务积极发展,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落地,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双方需就轨道交通PPP项目合作进一步进行沟通协商,并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双方的合作目前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813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8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公告编号:201813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29日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9日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5:00至2018年10月29日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与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10月26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10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 李月宾
联系电话:010-56500561 传真:010-565005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44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对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
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如果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填写“是”或“否”):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填写“是”或“否”):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3: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