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记者 陶凤 于新怡)10月15日,全国巡游出租汽车改革发展政策研讨会召开,会上,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表示,传统出租汽车在经营权管理制度等方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未来将探索实行巡游车政府指导价,放松对巡游车价格的管制,以及破解“份子钱”改革难题。
徐亚华介绍,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两年来,全国70%以上的城市已基本实行经营权期限制管理,有14个省的5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退还工作。运价改革进一步突破,多个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积极与国家发改委等价格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改革,部分城市探索建立巡游出租汽车定价的动态调控机制,一些省市的出租车定价机制实现了从政府定价到政府指导价的转变。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很多城市积极引导巡游出租汽车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建立规模化的出租车公司,整合运营资源。
据介绍,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出租汽车139.6万辆,经营企业约13.38万户,目前,巡游车经营权和“份子钱”问题仍是行业主要的隐患根源。定价机制不合理、价格调节机制僵化等问题也长期困扰行业发展。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平等协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尚未建立。
徐亚华表示,下一步,要加快巡游车经营权制度改革,形成经营权退出机制,全面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管理和退出制度;探索实行巡游车政府指导价,放松对巡游车价格的管制,建立常态化出租车运价的评估认证和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创新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利益合理分配、运营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鼓励巡游车企业借助现代新兴技术实现运营全过程的监管,研究探索新型的司企分配形式,推动司企利益制度深层次改革;通过巡游车数量调整,网约车合规化“增量”来扩大有效供给和中高端供给,满足社会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投诉处理力度。
作者:陶凤 于新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