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证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证券的停牌公告,对以下长期停牌证券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以上证券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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