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做好修法使证券法成严刑峻法
2018-10-18 16:18: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皮海洲:做好修法使证券法成严刑峻法

10月11日,A股再现“千股跌停”的走势。当天上证指数暴跌142.38点,跌幅5.22%,深市三大指数的跌幅均超过6%,两市跌停个股超过1100只。2016年初形成的“熔断底”被轻易击穿。这也意味着投资者的损失,在2016年初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大。

针对A股市场这种暴跌的局面,部分上市公司善解人意地推出了维稳措施。如11日晚,步步高(7.250, -0.27, -3.59%)、欧比特(7.910, -0.15,-1.86%)、楚天科技(7.400, -0.42, -5.37%)等多公司发布重要股东或高管增持公告,同时,,怡球资源(1.850, -0.16, -7.96%))、康恩贝(6.100,-0.07, -1.13%)、劲嘉股份(6.590, -0.13, -1.93%)、海印股份(2.400,-0.06, -2.44%)及永安行(18.400, -0.55, -2.90%)等多家公司在11日实施或公布了股份回购计划。

此外,还有多家公司就股价波动集体发声。如中国石油(8.370, -0.72,-7.92%)在回应“是否出手维护股价”时称,始终高度关注公司股价,注意到近期境内外股市波动,公司将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实施灵活务实的派息政策;天圣制药(8.130, -0.35, -4.13%)称如股票出现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立即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松芝股份(3.870, -0.10, -2.52%)称如有维护股价措施,将按规定进行披露;永鼎股份(2.920, -0.10, -3.31%)、博彦科技(6.060, -0.14, -2.26%)、瑞康医药(7.880, -0.08, -1.01%)等均表示生产经营正常。

这些公司提出这些举措或发声,都是基于一个目的:即维护股价的稳定。至于能不能达到这个目的,那就只能由市场来决定的。而从相关公司提出的举措及发声的内容来看,有的公司维稳的力度较为有限,很难真正起到维稳的效果。股市真要维稳,恐怕还要寄希望于管理层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比如暂停IPO,降低印花税、取消红利税、实施T+0,叫停重要股东减持、国家队救市等。当然,暂停IPO及叫停重要股东减持都只是临时性措施,只能救股市一时之急,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问题。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问题,关键在于治市。就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来说,治市比救市更加重要。

所谓治市就是要完善股市的法律制度,用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股市的发展。就股市的发展现状而言,首先要完善的是限售股减持制度。从目前的现状来看,股市成了限售股股东的提款机。股市大涨,限售股股东就大幅套现;股市小涨,限售股股东就小幅套现;股市下跌,限售股股东仍然坚持套现。股市因此长期处于失血状态,因此也难有持续健康的行情出现。

为了避免股市成为重要股东的提款机,因此有必要规范重要股东减持。在目前制度的基础上,一是要延长限售股锁定的时间,比如,一般的限售股股东锁定期不少于3年,控股股东持股的锁定期不低于5年。避免企业上市后,限售股股东急于套现情况的出现。避免出现高管们不是把精力放在企业发展上,而是放在股票套现上这种情况的出现。

而除了要延长锁定期之外,还要严禁控股股东清仓减持。避免控股股东清仓减持后,上市公司变成了“无主公司”。可规定当控股股东的持股降到公司总股本的20%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及大宗交易来减持套现,而只能通过网下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公司股权一次性转让给有意接手公司经营与管理的机构投资者或企业法人。

此外,限售股还要严禁变脸减持,当公司业绩出现较大程度下滑或亏损时,则严禁限售股股东减持。同时还要严禁高管辞职套现。高管可以辞职,但套现仍然只能按原来的规定执行,或由上市公司按有关当事人原来认购股份的价格回购注销。

而在规范限售股减持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对于非国有控股公司,控股股东(包括一致行动人)的持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一。同时,首发流通股占上市公司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公司总股本在50亿股以上的公司,首发流通股的规模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40%。避免新公司上市给市场带来源源不断的限售股。

同时还要进一步解决股市的定位问题。目前的股市定位,是为融资服务,为实体经济服务,融资功能成了A股市场最主要的功能,如此一来,投资者的利益就常常被牺牲,很难得到保护。股市要健康发展,就必须改变这种定位。要突出股市的投资功能,要突出对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此外,要做好股市的修法工作,使《证券法》 成为严刑峻法。而目前的《证券法》显然只是“豆腐法”。最明显的是对欺诈发行行为,仅仅只是处以募资所得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而对于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等行为,其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这种处罚明显是对欺诈发行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包庇,鼓舞着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股市里接连发生。因此,要助力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让《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成为严刑峻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面前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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