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君宏观】个税起征点和抵扣改革最高减税4700亿
2018-10-21 17:59: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国君宏观】个税起征点和抵扣改革最高减税4700亿

文:国君宏观团队

联系人:花长春、高瑞东、董琦

导读

我们测算个税抵扣最高减税1500亿元(占GDP约0.18%),起征点提高减税3200亿(占GDP约0.38%),按边际消费倾向0.6算,最多可加快居民消费支出0.9个百分点,提升GDP增速0.4个百分点。

摘要

专项附加扣除项全面覆盖居民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扣除额度较高。最大扣除额(除大病医疗外)将达到每月4600元,“万元”月收入群体或面临无需缴纳个税的情况。 我们测算此次专项附加扣除将为居民减税1064至1538亿元。叠加个税起征点调整,本轮个税改革将为居民个人释放红利4264至4738亿元红利。 若以4700亿元红利为准,个税起征点和抵扣改革将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4700亿元,按边际消费倾向0.6计算,或可推高消费近3000亿元,加快消费增速近0.9个百分点,在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重接近40%的条件下,将提升GDP增速0.4个百分点。

正文

事件:2018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1.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出台的意义与细则分析

年内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个税在起征点、税率均进行了调整,并且首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10月20日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针对增设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明确,在原有的扣除项目“三险一金”(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基础上,增设六个附加扣除项目,全面覆盖了教育、医疗、养老、住房。

在细则规定上,除大病医疗的五项扣除,最大加总数额为4600元(月度)。多数项目为定额扣除(除大病医疗项),主要目的是降低税收征管负担,使得居民个人扣除计算更加高效。在住房租金项中,细则考虑了地区差异,主要为兼顾各地租金水平差异。当前定额依据,基本合理地覆盖了各项支出,对于多数地区也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并且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固定不变,也将随着各类民生支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从各类收入群体来看,此次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将惠及相对中低收入的群体。对于这类人群,扣除项带来的新旧税负变动来看,减税幅度较高,特别是“万元线”附近的收入群体,面临着无需缴纳个税的情况,月收入水平达到17000元的群体,减税幅度也将达到47%左右。相应高收入群体,无论从税额减负程度还是以收入水平衡量的减税幅度都小于中低收入群体。

因此,我们认为此次专项附加扣除细则颁布主要有三方面意义:

(1)在原有个税起征点和税率、级矩调整外,再度优化结构,减轻相对中低收入纳税人个税负担,改善居民消费能力。

(2)从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促进横向公平原则,提升以家庭为单位的税负安排重要性。

(3)推动政府各个部门信息共享,有利于未来各项税收的高效征缴。

2.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总量测算与分析

专项附加扣除减税额测算中最大的难点在于纳税人群收入分布情况的不确定性,我们依据仅有的数据信息,做出不同假设进行推算。

第一步,计算个税调整后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

2019年8月31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回答关于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时,提及了个税纳税人数问题,“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2017年城镇就业人员为4.25亿人,推算出个税调整后纳税人数将达到6400万人左右。

第二步:计算“万元”月度收入人群数量

扣除项出现后,“万元”收入面临无需缴纳个税情况,因此以万元收入为限,我们对6400万人进行分类测算。

具体个税纳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以每月万元收入为例,有房(租房)有孩且需要赡养老人的个人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纳税基数=10000-5000(免征额)-10000*20%的专项扣除(个人基本养老保险8%,医疗基本保险2%,失业保险1%加上住房公积金8-12%,大约为20%)-专项附加扣除(房租或房贷利息1200,1000,800元不等;子女教育1000元;赡养老人2000元)=0

无需缴纳个税群体的月收入水平最高为11600元,其中构成包括免征额5000元+专项扣除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4600元。

我国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公布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因此我们根据部分申报数据信息,从税收申报总体人数角度,推算“万元”月收入人群。

个税调整后缴纳个税人数在6400万人,若假定2017年高收入群体为940万,万元以下群体为5460万人。

第三步:具体计算减税额

在计算减税额的过程中,我们考虑包含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租金1200元、赡养老人2000元,共计4200元的“上限”情况。首先,大病医疗方面,我国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比例相对降低较低,因此抵扣使用有限。其次,继续教育方面,整体占比影响有限。因此,我们主要考虑上述三个方面,住房项选取最大扣除数1200元。

(1)5460万人无需缴纳个税减免税额

5460万人的在附加专项扣除计入后,抵扣税收缴纳每月为90元,基于此计算可得,这类人群全年减税590亿元。

(2)940万“高收入”群体

我们分别采用10%和20%的边际税率进行测算,10%对应月收入水平为17000元,20%对应收入水平为30000元。若“高收入”人群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则结果将更接近20%税档测算结果,反之则更接近10%档测算结果。

10%税率测算:4200*10%*12*940万=474亿元

20%税率测算:4200*20%*12*940万=948亿元

因此,我们认为此次附加专项抵扣,合计减税1064至1538亿元。

3.个税改革对于消费和经济的影响

测算所得附加专项扣除抵扣减税额,叠加个税起征点调整的3200亿减税额,本轮个税改革共计将减税达到4264至4738亿元。若以4700亿元红利规模为基础,按边际消费倾向0.6计算,或可推高消费近3000亿元,加快居民最终消费支出0.9个百分点,在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比接近40%的情况下,将提升GDP增速0.4个百分点。

除今年年内的个税调整外,最近一次的个税调整在2011年9月,基于起征点和税率的调整使2012年个税增速转负,但之后个税税收增速与居民消费支出增速出现分化。在当前消费疲弱的趋势下,通过公布与实施新增的附加专项扣除可以有效提振居民的消费信心,有利于在未来降低二者增速差异。

总结来看,此次附加专项调整在减税额力度上相比起征点的调整影响较小,但整体惠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提升居民家庭福利水平、改善税收征缴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认为,一方面在未来实施过程中,政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附加专项扣除细则规定,跟进规范纳税人申报信息与信用记录等相关配套措施,使附加专项扣除有效有序地为居民整体减负。另一方面,当前经济下行速率超预期的前提下,只减个人的税负压力还不够,还需要为企业减负,因此推进增值税并档调整释放万亿红利,叠加居民个人的千亿减负,从减税端全面发力,才能有效提振经济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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