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十个严禁”过元旦春节
2017-01-02 19:26: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征通讯员段晨晨)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长江日报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市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除了已有的举报渠道,此次还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设立了举报专区。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换届纪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庆典等活动;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从严,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据了解,为打好“节日反腐”阵地战,我市将加大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的执纪审查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区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链接>>>

市纪委接受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7 ̄12388,027 ̄82624205

举报网址:http://www.whdi.gov.cn/(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节日举报专区)

来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武汉市纪委信访室收,邮编430013)

来访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市监察局(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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