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足管中心注销
2017-01-07 04:17:00 来源:长江日报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管辖事业单位申办事项办结通知显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已于5日注销,中国足协已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此举意味着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中国足球也向管办分离的职业化进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于1995年1月3日成立,是国家体育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又是中国足球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被赋予对足球运动项目全面管理的职能。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与中国足球协会一直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中国足协既办赛又监管的现状,不符合当代足球职业联赛运作模式。

2015年3月16日,中国政府网正式对外公布《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根据这份改革方案,将改变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构架,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脱钩,在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拥有自主权。

2015年8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宣布将撤销“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这块牌子。2016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撤销,中国足协以社团法人的身份对中国足球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管理。

2017年1月5日,在相关登记部门公布的注销登记名单中,“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赫然在列。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注销登记,意味着中国足协将成为独立的社团法人,同时也向管办分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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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脱钩”后拥有5个自主权

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李毓毅近日在接受采访时称,中国足协的实体化改革进程总体而言是平稳、顺利的,今后的任务是继续深化。

李毓毅说:“《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公布还不到两年,我们在顶层设计上已经形成了一连串配套的改革文件,概括起来是‘5+5’,也就是5个配套文件和5个自主权。足球改革带来的‘红利’,我们自己要捡起来。”

李毓毅所指的5个配套文件,分别是《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关于推进地方足球协会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

如果说5个配套文件相对比较宏观,那么5个自主权则与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后的运转直接相关,它们分别是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和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国足聘任里皮、包机出征、足协人员对于足球国际交流及足球国际事务参与的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加盟,都得益于这些自主权。

“脱钩之后有很多变化,也有些工作由于过去思路的惯性问题没有完全做出来的,我们还在逐步去做。比如,财务报表公开的问题,我们争取在年初的会员大会上做到。还有,会员大会的文件应该提前15天送达每个执委、会员那里,这个我们还没有做到。这看上去是作风问题,实际上是观念问题。中国足协应该是为会员服务的,而不能像以前那样把自己当成‘领导’。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的进步是实实在在、客观存在的。也有差距,这也是正常的,这也是要继续深化改革的原因。”

在李毓毅看来,足协实体化的经验是可以“复制”并“推而广之”的,特别是对于类似的市场价值高的项目。

“我感觉改革如果能够完善,是应该在总局其他管理中心推广的。总局应该在管理方式上有变化——过去中心怎么管理,将来协会实体化以后应该管什么,这些应该是可以推广的。一旦推广之后,足协担心的‘孤岛效应’就没有了。中国足协的改革可以说是有借鉴意义的,特别是对于有市场的项目,都应该可以走。体育项目也分成两种,有的可以走市场,有的还需要政府继续扶持。”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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