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清江山水3.3期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公示
2017-01-11 06:15:00 来源:长江日报

武汉清江山水3.3期项目正在我局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实,此项目存在以下与原规划审批不一致的情况:

一、69号楼二层至十八层平面图中6轴至14轴交F轴区域墙体、21轴至29轴交F轴区域墙体墙体向E轴方向偏移0.10m。

二、77号楼一层平面图D轴至E轴交8轴至9轴区域管井墙体墙体向9轴方向偏移0.10m。

三、73号楼屋面层平面图中9轴至11轴交F轴墙体向D轴方向偏移0.10m。

四、地下一层平面图中75号楼地下室部分E轴至F轴交16轴处墙体向15轴方向偏移1.50m,面积增大;75号楼地下室部分14轴至15轴交F轴处墙体向E轴方向偏移0.50m,面积减小;76号楼地下室部分14轴至15轴交G轴处墙体向F轴方向偏移0.50m,面积减小;70号楼地下室部分7轴至9轴交1/C轴处墙体向C轴方向偏移0.70m,前室面积增大;71号楼地下室部分7轴至9轴交1/C轴处墙体向C轴方向偏移0.70m,前室面积增大;73号楼地下室部分7轴至9轴交E轴处墙体向C轴方向偏移0.70m,前室面积增大;72号楼地下室部分9轴至11轴交J轴处墙体向H轴方向偏移1.70m。

五、规划总平面图中审批车位数为636个、单体地下室规划审批个数为642个、实地车位总数为642个。总平面地面车位位置调整,数量不变。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9日

公示网址:http://dhkfq.wpl.gov.cn

公示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东湖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1、联系电话:027—67886076刘工

传真:027—67880134

2、信件寄至:武汉市珞瑜路546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079)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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