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晟)长江日报记者昨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上了解到,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省检察机关去年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检察机关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归国投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郭廖武在任职期间涉嫌受贿223万元,于2010年潜逃至澳大利亚,同年8月26日大冶市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拆迁协调部原部长蒋谦涉嫌套取拆迁补偿款1400余万元,于2011年潜逃至加拿大,同年12月31日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
2015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将郭廖武、蒋谦列入100名重点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名单,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在全球范围内追捕。在高压之下,2016年7月和9月,郭廖武和蒋谦先后回国投案自首。
我省检察机关坚持境外境内一起追,追逃防逃两手硬,从境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逃脱达10年以上的13人。在积极追逃的同时,通过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方式,依法追缴赃款赃物。
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贿赂案涉及977人,占比最大,达到40.4%,第二位是贪污案、私分案等,涉及5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