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元聪通讯员黄佳妮)长江日报记者昨日从洪山区商务和旅游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该区日前出台《洪山区关于支持引进和发展重点产业企业的意见(试行)》,规定对招商引资中介人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意见》中界定了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范围,即指直接引荐洪山区以外的投资者来洪山区投资,经投资者确认、与洪山区项目单位建立联系并最终促成投资成功的个人或单位(不含国家公务人员)。对直接引荐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行业排名前100名企业来洪山区投资的中介人,按照其引荐企业亚太区总部及以上、全国总部、华中区总部、省级总部四个等级,分别给予中介人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直接引荐其他具有重大支撑带动作用企业的中介人,参照以上标准进行奖励。
该区商务和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往对于中介引进项目,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比例予以分档奖励。但在操作中,存在实际到位投资额计算复杂、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部分符合洪山区产业政策的好项目因资金额达不到要求而无法给予奖励,挫伤了中介人牵线搭桥的积极性。
为让招商引资奖励兑现更透明规范,洪山区还将设立奖励绿色便捷通道,对提交的奖励申报每双月集中审核一次,每季度将兑现奖励情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