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平)本报20日报道的《餐馆排烟口不合规楼上住户四处“冒烟”》引起硚口区城管委重视,昨日下午,硚口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区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联合赴现场调查,区城管执法局当场向餐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据硚口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家餐馆确实存在排烟管道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武汉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餐馆业主进行约谈,限定这家餐馆于3月8日前进行整改。这位负责人表示,如餐馆业主不能按期整改,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居民郑先生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让他们过上安宁的生活。
事件回放:硚口荣华街武百新村2号一楼餐馆,排烟管道不符合国家环保部2010年1月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油烟排放口距离居民楼小于20米,也小于建筑物高度,存在油烟扰民问题,遭到居民多次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