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光
建设现代化大武汉,聚焦“科技创新”。武汉具有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禀赋和超群的科技创新能力,但也客观存在一些问题。武汉必须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补齐影响科技创新巨大潜能释放的短板。在加快国家高水平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武汉需要有以下新作为。
强化现代科技创新资源观,正确研判武汉的科技创新现实优势和潜在优势、硬科学优势和软科学优势、大科学优势和小科学优势、“标志科技”优势和“民生科技”优势、自然科学优势和人文社会科学优势。
以全球视野,在更大空间、更多领域聚集更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不断提高武汉科技创新资源增量,不断激活武汉科技创新资源存量,不断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共创共享。
坚持科技创新“问题导向”,科技创新要始终聚焦科学、经济和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探索武汉“标志科技”创新优势向“民生科技”创新优势转化的有效路径。
大力支持有条件的在汉高校跻身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坚持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使这些科技创新优质资源产生预期的区域辐射效应,尽可能在激烈竞争博弈中使其有序产生“溢出效应”。
努力创造天下科技创新英才近悦远来的生态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于打造长江中游、中部地区、全国乃至世界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聚集高地。
切实以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强化武汉科技金融创新对科技创新的核心支撑作用。以先行先试走出一条混合所有、政企合作、运行有效的科技创新投入新路。
不断延伸科技创新价值链和产业链,不断加强与之适应的产业配套能力、行业响应能力、企业承载能力、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推进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迭代发展;不断推进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武汉质量强市建设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努力培育更多名企名家名品。坚持以品牌建设促发展,切实加快武汉申报“世界工程设计之都”进程,不断提高“创新源地”的国际知名度。
加快建立以人为本的科技创新利益共同体,坚持“科技创新为了人”“科技创新依靠人”理念,不断提高武汉科技创新公共政策供给质量,加快政府职能从科技研发管理向科技创新服务转变,努力创造真正尊重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精神、科技创新价值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国家及地方科技创新计划对学科交叉、跨界融合的引导作用,严格国家高水平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