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李敏黄楷)23日,羁押在洪山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化姓)约见驻所检察官程军,检举一同关押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具有隐瞒其他犯罪行为的情况。
近日,洪山区检察院综合检察部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编印了《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宣传手册》,手册内容涵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约见驻所检察官、刑事办案期限、哪些情况下在押人员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等。
23日,这份手册发给羁押在洪山看守所的700余名在押人员后,在押人员十分激动,称这是他们的“维权手册”。20名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留所服刑人员当即主动约见驻所检察官,要求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咨询相关问题。通过谈话,驻所检察室共收集在押人员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3条。
洪山区检察院综合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因多数在押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大部分在押人员并不十分了解自己此时享有的权利义务,也不清楚驻所检察室的工作职责,不知道如何通过检察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帮助在押人员提高权利意识,强化人权保障,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自觉维护监管秩序,他们编印了这份“在押人员维权手册”。
据了解,这是我市检察机关首次向在押人员发放这类“维权手册”。洪山区检察院称,将在看守所的配合下,将“维权手册”纳入在押人员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以此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和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