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并不是一放就灵
□李灏哲(武汉学生)
日前,广东省消委会对广东放开停车服务价格一年多来的效果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广东放开停车费政府限价的措施,在价格和服务上都未能惠及消费者。(3月30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我国服务领域市场化的进程加快,一些原本由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逐渐开始向市场调节转化,广东在停车费市场定价方面的改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放开价格后,结果不尽如人意。
停车不具有选择性,车到哪就得停哪,而且停车位本来就是稀缺资源,市场决定不了车位。放开停车价格,决策初衷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市场价格引导驾驶。停车价格交给市场,并不排除价格上涨的可能性,价格杠杆的作用体现了,可以影响人们是否选择开车出行。二是通过市场促进更好的停车服务,比如小区停车位的秩序管理,物业总说没钱,那么自主收费了,你得把服务做到位。
所以,政府放开价格,也不是放任不管,仍然要监督。譬如一些小区,物业坐地起价,业主不满,可不可以找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怎么投诉?分散的单个业主往往居于弱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集体参与的协商机制往往变为经营者一方说了算。有了市场定价的“尚方宝剑”,如果监管不到位,经营者扩展利润空间的天性就充分展露出来了。
交给市场绝不是搞“市场崇拜”,不是一推给市场就全都解决了,必须尽到监管的职责。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不矛盾,将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结合起来,才能探索出一条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