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店等同企业得不偿失
2017-04-01 08:11:00 来源:长江日报

个人网店等同企业得不偿失

□舒圣祥(湖南会计师)

3月30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第63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优化电子商务监管”建言献策。电商大佬马云、刘强东纷纷在座谈会上发言。刘强东认为,电商行业应与实体行业共有公平纳税环境,自然人网店也应等同企业管理。马云则认为,新实体经济需要新治理思想,其中就包括税收体系,应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税降负。

个人网店该不该交税,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全国政协就此召开座谈会,听取行业大佬们的意见,充分说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需要明确的是,电商不是没有给国家创造税收,真正的问题是,电商平台上那些自然人网店,那些小卖家、创业者需不需要纳税?

李克强总理说过,“减税降费,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减税,本身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而且,这也有利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之所以要对小微企业精准减税,是因为要不然它们很可能无法存活,非但自身无法发展,而且极不利于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在目前经济下行环境下,保就业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别忘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都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小企业解决大就业,这是客观的现实。电商平台上那些自然人网店也一样,他们看上去没有给国家创造税收,但是他们不仅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还能给快递行业等创造就业机会,他们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是有贡献的。如果以公平为由对他们收税,他们肯定无法与大企业竞争,存活概率势必大降。

不如放水养鱼,给予税收优惠,让他们可以凭借个人劳动与聪明才智自己养活自己。认真算下这笔账,对自然人店主收税的结果,恐怕得不偿失。将自然人网店等同企业管理,看上去更为公平,但本质上却缺少效率。不考虑成本的公平是伪公平,不考虑效率的公平是非理性。至于企业法人以自然人名义偷税逃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税收征管提供了有力工具,这种情况其实很难逃过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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