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朱丽兰记者张美珍通讯员杨玲)工龄买断款单位13年未发放,当事人多次索要无果。长江日报调解中心出面调解,3天成功化解纠纷,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昨日,某单位按协议,给徐先生打款35万元。
2017年4月1日中午,长江日报调解中心接到陈女士求助电话,她哭着诉说丈夫徐先生13年来的遭遇,情绪激动。
2004年底,徐先生与单位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单位承诺支付工龄买断款10万元。但因种种原因,多年过去,徐某至今未拿到这笔款项。去年年底,徐先生找到单位,他根据多年损失计算,要求单位支付35万元工龄买断款。但单位一负责人出面表示,只愿支付30万元。为此,双方又多次协商无果。
陈女士说,她家一直在外租房,生活异常困难,请求调解中心给予帮助。听完陈女士诉求,调解中心立即指派调解员余昌延、张婷、陈锐畅,与该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经劝说,该负责人答应与其他股东商量后,再给予答复。
4月5日,双方按约定来到调解中心,调解员就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建议参照民间借贷方式计算工龄买断款,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按照年利率20%进行计算。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签下调解协议书,单位愿支付徐先生35万元工龄买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