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设立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立
职责当好党委参谋助手,为党委决策提供服务
决策与执行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不得代替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作出决策
监督与追责每年至少向党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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