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并非只有司法诉讼
2017-04-27 07:30: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诚通讯员张鲁)知识产权权益受到侵害,是否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昨日是第4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在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举行的一场案件审理网络直播,吸引了大批网友关注,但专家表示,这只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审判程序。

案件焦点是武汉两家企业针对专利是否有法律效力,寻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一家专门认定专利有效性等争议的专门机构而非司法机构。许多网友通过斗鱼直播平台观看了整个审理过程,误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只有通过司法程序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专家介绍,我国对诸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多种方式,并不只有司法诉讼一种。他介绍,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如果权益受到侵害,还可通过相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不仅便捷而且花费也低廉”。

他说,针对专利、商标、版权等主要知识产权保护范畴,我国在相关行政部门都设置了专门的执法部门,商标被侵权可找工商局、版权维权可去文化局,都可直接找到对应的执法部门。其中,专利维权可联系各级科技系统的执法部门,其最快可在接到投诉的第二天就采取相应行动,通过强制下架相关侵权产品、调解等方式,及时保护被侵权人的权益。一般是5天内要受理案件,3个月内结案,并全过程免费,相关保护措施还可通过向司法部门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部门维权通常受理的是案情和诉求较清晰的案件,若受侵害人通过行政部门维权没有完全满足诉求,或是想获得巨额赔偿等更多诉求,仍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维权,行政保护过程中的相关认定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她介绍,目前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已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可免费帮助受侵害人进行案件申诉等相关服务,可拨打热线1233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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