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江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05-10 06:37:00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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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如果江豚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目,享受法律保护的级别更高,违法行为处罚更严格。将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江豚保护区域的各种人类行为和发展;致伤致死江豚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保护区的相关涉水项目会经过严格审批程序,使其符合生态保护需要。

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高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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