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娜)“电动车追尾宝马”的稿件刊发后,引来社会广泛热议。作为事件当事人的宝马车车主郭女士坦言,自己当时坚持要求交警按照法律明确定责,首先是为了自我保护,另外也是为了不让法律被模糊。
郭女士说,事故发生时,自己的车基本处于静止的状态,撞击之后,电动车司机的态度特别强硬,似乎想通过争吵来获取主动权。而且当时,对方的手指被夹在两台车之间,不仅红肿还破皮流血了,这个事故如果不定性,以后就说不清楚了。
所以,在电动车司机史师傅离开现场后,郭女士还是坚持报了警,并开车到洪山交通大队事故中队去说明情况。“我当时对处理事故的交警说,这件事,一定要一个正式的说法,不是我的责任,我一点都不承担。”
郭女士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事故发生后,她预料到对方会以自己为弱势群体来提要求,在定责时给予照顾,“我明确告诉民警,不接受这样的理由,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法律公平公正的问题,不能让这样有违法律精神的潜规则,成为大家的约定俗成。”
好在处理这起事故的民警余军也不认同“潜规则”,坚守了法律的准绳。郭女士说,这起事故的处理得到大家的关注,说明这个潜规则是时候该打破了,希望以后所有的司机遇到类似的情况,能够坚守法律,相信法律,维护法律。
据了解,郭女士在4S店为了修被撞车辆的尾灯,自掏了3000元修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