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后获足额退款
2017-05-18 06:01:00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汪洋实习生王月

网民程女士:我于今年2月6日在古田四路的东方驾校报名学习驾证,学费2500元。因家里有事只做了学车体检。3月份在医院体检时,检查出肾肿瘤。手术前的3月26日,我前往驾校办理退费,但直到我手术回家,打电话问老师却说要扣除我1500元。根据合同应该只扣除体检费的,我多次请求办理都拖延不退款。我现在重病在家,敬请给予我帮助!谢谢!

【部门回应】

协调为程女士办理了退款

17日,程女士告诉长江日报记者,2月6日交钱报名时,她与驾校签订了一份《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之后,她一直未曾上车练习,也未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

“合同中约定,因我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未参加科目一理论培训的,全额退还培训费用(已体检的按实际体检费扣除)。”程女士说,如今她肾肿瘤晚期,吃药、手术都需要花钱,她前往驾校申请退费,要求履行合同约定,退还2200元。

然而,驾校先是一再拖延,未办理退款,后来表示要扣除1500元,只能退还1000元。“这完全没有道理,也十分不公平。”程女士说,数次联系驾校退款无果后,偶然听丈夫说起武汉城市留言板,便尝试着留言反映了问题,没想到次日便有工商部门打电话过来了解情况。

接到投诉后,硚口区工商局韩家墩所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认为驾校行为涉嫌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协商,驾校扣除体检费、资料费、服务费等300元后,当场退还程女士学费剩余部分2200元。

“工商部门依法办事,高效解决了我在留言板上反映的问题,我感到非常满意。”程女士说。

留言方式

1.长江网

(http://whly.cjn.cn)

2.长江日报APP

3.长江日报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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