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宣传系列活动启动
2017-05-18 06:01:00 来源:长江日报

“2017中国旅游日”武汉旅游惠民主题活动现场,将启动“法制宣传、法治惠民,游客咨询及投诉受理进景区”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将重点宣传《旅游法》、《湖北省旅游条例》、《武汉市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以及文明旅游依法维权游客旅游出行的十大权利等。活动现场,武汉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及律师将为市民和游客答疑解惑,受理咨询,帮助维权。

其中,文明旅游依法维权游客旅游出行十大权利包括:1.知悉真情权;2.拒绝强制交易权;3.合同转让权;4.合同解除权;5.损害赔偿请求权;6.受尊重权;7.安全保障权;8.救助请求权;9.协助返程请求权;10.投诉举报权等。

武汉市旅游局提示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旅游合同要签订;2.法律法规要了解;3.企业资质要合法;4.合同文本要规范;5.合同内容要完整;6.接待标准要明确;7.协议条款要补充;8.旅游价格要透明;9.违约责任要分清;10.争议解决要约定。

中国旅游日源自《徐霞客游记》

徐霞客,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驴友,一介布衣,毕生行走在大自然中,足迹遍及领域相当于今天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区域。

他给世人留下了著名的《徐霞客游记》,中国旅游日便源于《徐霞客游记》开篇:癸丑之三月晦(公元1613年5月19日),自宁海出西门,云散日朗,人意山光,俱有喜态。

2001年5月19日,浙江省宁海人麻绍勤发出倡议:把《徐霞客游记》开篇之日设立为中国旅游日。2011年3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议,自2011年起,每年5月19日为中国旅游日。

5·19谐音为我要游,旨在呼吁国民享受旅游的权利。据了解,国家旅游局倡导全国各大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在中国旅游日期间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参与旅游日活动和出游,这一倡议得到了全国很多景区景点及相关旅游企业的热烈响应,多数知名景区在这一天实施免票或半价优惠活动。

2011首个中国旅游日主会场在浙江宁海,主题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2012中国旅游日主会场在江苏无锡,主题是健康生活、欢乐旅游;2013中国旅游日主会场在重庆,主题是休闲惠民、美丽中国;2014中国旅游日主会场在四川广安,主题是快乐旅游、公益惠民;2015年,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来到武汉,主题是新旅游、新常态;2016年中国旅游日主题是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2017年中国旅游日主题是旅游让生活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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