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份“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续签
2017-05-22 16:26: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董晓勋通讯员张梅严武林李兰)18日,硚口区民营医院工会联合会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成功续签2017年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据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为全国首份民营医院护士岗位续签合同。

据了解,去年,劳资双方在市、区两级工会组织见证下,签订全国首份“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明确了硚口区民营医院护士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及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当日续签的集体合同与首签合同相比,民营医院护士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护士/护师(初级)的最低工资标准由1700元提高到1750元,主管护师(中级)由2400元提高到2500元,副主管/主任护师(高级)由3900元提高到4050元。同时,续签集体合同增加了企业护龄补贴条目。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是否实行护龄补贴标准等。

该区民营医院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徐荣乾说:“今年市、区两级工会组织,对该区30多家民营医院2016年护士岗位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与劳资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拿出了双方都满意的合同文本。我们希望企业增效、职工增收,民营医院护士的待遇能更好地得到保障。”

医院方代表、武汉现代妇产医院院长马环芝说,民营医院大多处于起步待发展阶段,要保证占从业人员绝大多数的护士每年工资增长的确让经营者有压力。之所以还愿意再签下这份针对护士岗位的集体合同,更多的是为了行业的发展,职工队伍的稳定,让大家看到民营医院的未来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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