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财政用奖励“补税”
2017-06-23 06:01: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娟通讯员李春龙张珊妮)“直面问题,切中要害,我给点赞!”22日,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骆清铭在出差途中,得知光谷发布“新黄金十条”,速读政策全文后激动地回复长江日报记者:“新政策对研发团队、科研院所都是重大利好。”

3年前,骆清铭领衔完成的“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简称MOST)职务发明专利,以1000万元价格实现科技成果转让,成为武汉“黄金十条”推出后,教育部直属高校内首个公开挂牌交易的科研成果。

让他点赞的光谷“新黄金十条”,是在“黄金十条”5年探索突破后,对科技成果转化“痛点”再度突破。

5年前,光谷突破性推出的“黄金十条”,开展国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直指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使用权”问题,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让科技人员合法创富。这一探索,促进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也推动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新黄金十条”在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更进一步,支持高校与职务发明人共同申请专利,按“三七开”比例分割知识产权,从源头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问题。此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不仅奖励成果所有人,还奖励在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者和受让转化成果的企业,全面激活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骆清铭表示,新政策中关于市区两级财力给科研人员“补税”的条款抓住了“痛点”。他介绍,按国家现有税收政策,一项成果转化后,个人和团队的实际收益不到40%,30%收益上交,剩下的收益还要缴税45%,“好不容易转化了成果,获得的实际收益却并不多,极大影响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负责人表示,“新黄金十条”在“黄金十条”突破基础上,从实践层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科技人员收益纳税过高的问题,在税收政策没有突破之前,光谷给予相应奖励政策,市区两级财政的全额奖励,至少可以返还个人所得税中的25%份额税收,“这就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根据“新黄金十条”,光谷还将创新设立“科技悬赏奖”,通过全新的制度设计,突破我国现行的科研资助的某些不足,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国家科研资助方式,由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提出重大应用研究项目,全球招标,同一课题,可多个团队同时竞争。这种不设门槛的开放式创新模式,有利于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和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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