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武汉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贮存配送条件若干规定》发布,从政策导向上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截至2016年底,武汉市已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50余家,批发企业3800余家,零售企业5000余家,规模以上生产企业20多家,医疗器械流通企业销售总额已逾百亿。
1、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企业的经营和库房面积要求,从最低180平方米要求调整为最低160平方米。容许具备一定实力和规模的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跨区域设立仓库。
2、支持开办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目前已有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获得许可证照。
3、支持本地融资租赁金融公司申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促进金融与医疗的融合发展。
目前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获得许可证照。
4、鼓励中小型医疗器械企业进行委托贮存、配送,可不设置库房,节约企业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