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2017-07-19 07:0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宋磊通讯员吕友明)18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受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一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免去陈劲超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万勇提名,免去喻春祥的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李义龙为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提名,免去王军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邓益民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在刘立勇的主持下,新任命的武汉市公安局局长李义龙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市人民政府审计整改报告应及时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会议还审议了《武汉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草案)》《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多措并举降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我市重大项目储备和推进情况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设立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库情况的报告,并向咨询专家颁发聘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洪春、何艳、胡树华、丁雨,秘书长袁堃参加会议。

副市长李忠、龙良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列席会议。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