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人防工程建设费被追缴
2017-07-20 07:02: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周晶晶杜红吉)某置业公司拖欠近1100万元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9年之久,黄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一直未予征缴。黄陂区检察院以黄陂区人防办怠于履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我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19日从黄陂区检察院获悉,该案已审结,法院判决黄陂区人防办未有效履职行为违法,某置业公司慑于法律威严,缴清全部拖欠费。

黄陂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中,发现某地产公司开发一处楼盘未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开发新楼盘应当配套建设防空设施;没有条件建设防空设施的,应当向人防办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经调查,黄陂区包括某置业公司在内的12家房地产企业都未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黄陂区检察院向区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11家企业先后缴纳了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但某置业公司仍未缴纳。

黄陂区检察院调查得知,某置业公司2007年在黄陂区开发新楼盘时,区人防办同意该项目易地建设人防工程,某置业公司须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500万余元,但该公司当年只缴纳了450万元,剩余近1100万元此后再没补缴。

去年4月,黄陂区检察院向区人防办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责令某置业公司限期缴清易地建设费。区人防办并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采取其他有效行政措施,导致某置业公司拖欠的易地建设费一直未予追缴。

去年底,黄陂区检察院以区人防办为被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区人防办怠于履职行为违法,并要求其限期征缴某置业公司拖欠的易地建设费。

通过法院庭前调解,某置业公司缴清全部易地建设费。黄陂区检察院遂撤回该项诉讼请求。

日前,法院判决黄陂区人防办未有效履职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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