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娜通讯员杜泽文)把共享汽车视同于共享单车,有驾照的女朋友刷身份证,无照的男朋友坐驾驶席。不料此共享汽车路上被别人撞了,交警定责查看身份证时,男友因没驾照进了看守所。
28日早上8时,正值交通繁忙时段,航空路至武胜路一线车流量特别大,在拥挤的车流中,武胜路顺道街口两辆小车不慎发生了擦碰事故。正在附近疏导交通的硚口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段智迪闻讯处置,在现场验证双方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时,发现其中驾驶共享汽车的一方居然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经硚口警方调查,驾驶共享汽车的小伙姓马,河南人。这辆共享汽车是女友小周用其身份证、驾驶证办理的用车手续。这对小情侣以为共享汽车跟共享单车一样,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租借和归还手续即可。加上这辆共享汽车是辆纯电动小车,两人以为就算没驾照也能开上路。
目前,小马被硚口警方以无证驾驶处以拘留7天,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共享汽车使用流程跟共享单车类似,只是多了一步提交身份证、驾驶证验证的认证环节。武汉交警提醒,共享汽车属于机动车,需要持证驾驶,这与共享单车有本质区别。而共享汽车的使用规则中也明确要求,驾驶者必须为登记使用者,不可将车转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