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勇做了哪些事
2017-08-23 07:05:00 来源:长江日报

插手“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锋等人

颠覆国家政权案”

2016年7月,江天勇得知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周世锋等人颠覆国家政权案将于2016年8月初在天津二中院开庭审理,便通过境外“电报”(telegram)软件煽动他人于2016年8月1日前往天津二中院进行“围观滋事”。

事后江天勇还接受境外媒体美国之音的采访,发表抹黑我国司法机关的言论,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蓄意策划、插手炒作敏感案件,煽动他人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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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手“原北京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涉嫌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5年8月,原北京新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在温州市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6年3月被取保候审。

此后,江天勇通过“电报”联系张凯,煽动张凯及其家属对抗司法机关,并于2016年9月向境外反华势力申请了现金及一台苹果手机共计折合人民币23326元资助张凯。

插手“原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阳因涉嫌煽动

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长沙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与境外反华势力勾结,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员仇视政府

2015年7月,原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阳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长沙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6年10月,江天勇指使谢阳妻子陈桂秋捏造了“谢阳在羁押期间遭受酷刑”的系列文章,并对部分文章进行了修改。其间江天勇还通过“电报”等互联网社交软件转发《朋友们,出发吧!去见证709谢阳案的违法历史》的文章,煽动陈桂秋及其他相关人员到谢阳被羁押的场所长沙市第二看守所开展所谓“探视谢阳行动”,同时,江天勇利用“电报”、微信将相关文章及境外网站歪曲事实的报道大量转发,并煽动他人转发,误导民众对现行体制和司法机关不满,意图对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严重损害了我国司法机关形象。

插手“刘星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山东省

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6月,刘星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羁押于潍坊市看守所。

2016年11月,江天勇通过“电报”煽动相关人员集体到潍坊市看守所进行“声援”,并通过采取为刘星“存钱”和转发《为爱前行,守望相助——709家属关注潍坊被捕公民》等文章的方式进行炒作,意图制造不良社会舆论,误导不明真相的民众对司法机关产生不满。

来源/新华社

制图/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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