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该怎么比
2017-09-12 07:07:00 来源:长江日报

·辩行记·权衡轻重的时候,既要避免缺失性比较,又要重视“相对缺失时的严重性比较”

文/周玄毅

辩论里经常出现一个说法,叫“不要进行缺失性比较”。大意是说,不能用“不可或缺”得出“比较重要”的结论。比如说,群口相声《五官争功》里,分别代表眼鼻耳嘴等的几个角色,有一个共通的逻辑,那就是“缺了我不行,所以我更重要”,这就是典型的“缺失性比较”。

很明显,缺失性比较是不成立的,因为成人或者成事,必要条件很多,哪能因此就说孰轻孰重呢?所以相声到最后打圆场说:大家都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团结。但是,这种打马虎眼的态度,难免让人误以为“必要条件之间不存在重要性的区别”,或者至少是“在权衡轻重时不能假设某一方缺位”。很多人刚学会这个词,就在辩论里乱扣“缺失性比较”的帽子,就是基于这个误解。

其实,绝对意义上的缺失性比较固然不对,但是“相对缺失时的严重性比较”,倒真的是权衡轻重的一个思路。

还是拿《五官争功》来说,相声演员的五官,哪个最重要呢?当然是嘴。但这不是因为它在绝对意义上的不可或缺(缺了别的器官也不行),而是因为它在相对意义上的缺陷,影响是最大的。想象一下,如果一个相声演员眼睛近视,这几乎不是问题。如果耳背听力不佳呢?问题很大,但并不致命。可是如果嘴有毛病,比如大舌头或者门牙漏风什么的,那基本上就得告别这行了。

请注意,这里的比较,不是“绝对的缺失”,也就是“完全没有视力/听力”会怎样——这是比不出来重要性的,所谓“不要进行缺失性比较”,就是这个意思。但是,“相对的缺失”,也就是“跟正常值相比,有同等量级的缺陷”这种情况,则是可以比较的。你可以这么理解:假如正常的视力、听力、口齿清晰程度是10分,那么,哪一项不及格所造成的损失最严重,哪一项能力对他而言就是最重要的。这个思路,就是所谓“相对缺失时的严重性比较”。

其实,我们一般所谓的“重要性”,都是这么比出来的,不然就会变成一笔糊涂账。比如,要比较“德与才哪个更重要”,就要比较同等程度的德与才的不足,哪个后果更严重。邪恶的天才和愚蠢的天使,都不是适当的案例。当然,按照这个思路,双方也仍然会在“什么是同等程度的不足”上存在争议,但是毕竟论点的交锋会比较集中,比较能够在同一个水平线上较短论长,不至于拿极端案例说事。

比如说,假定在道德方面,圣人是100分,大奸大恶是0分,没有闪光点也不招人恨的普通人是60分;而在才能方面,天才是100分,蠢蛋是0分,刚好胜任本职工作的普通人是60分。那么,59分的道德和59分的才能,也就是做人不及格,和刚好差一点达不到KPI(关键绩效指标)之间,哪个后果更严重呢?99分的道德和99分的才能,也就是有点小瑕疵的圣人,和只差一步就解决世界性难题的天才,哪个更可惜呢?

类似这样的案例,你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去想,几乎每一种具体情形,给人的观感都不一样。总体上说不清哪方更占优,谁找到更多能引起共鸣的解读方式,谁就能取得辩论的优势,而这正是这项活动的有趣之处。

就拿曹操那个著名的《招贤令》来说吧,它的主题是“举贤勿拘品行”,似乎是在否定“德”的意义。可是里面举出的案例,争议性各不相同。像是“出身低贱”(比如傅说)或者“曾经被人取笑”(比如韩信)这种污点,几乎没人会觉得是问题。而“曾经为敌对阵营服务”(比如管仲)这种,就要加上限定条件了,比如说,你总不能像吕布那么主动和频繁地跳槽吧?所以你看,就算是“唯才是举”,也一样有个德与才的比较,比的不是有谁没谁,而是相对来说,哪一方的缺陷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总之,权衡轻重的时候,既要避免缺失性比较,又要重视“相对缺失时的严重性比较”这个思路,因为“同等程度的缺乏导致不同程度的后果”,恰是衡量重要性的一个好用的指标。

周玄毅青年学者,武汉大学辩论队总教练,行深辩论,偶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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