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看这些优惠政策
2017-12-18 07:16:00 来源:长江日报

青山区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来青山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以下主要优惠政策:

(1)博士资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在青山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资助,连续资助3年。

(2)就业见习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吸纳大学生就业见习的企事业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60%的标准给予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最长补贴6个月,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以内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4)创业担保贷款。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其他劳动者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由财政全额贴息;为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免除反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由财政全额贴息;为符合条件的,依法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其他劳动者发放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由财政全额贴息。

(5)高校毕业生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为符合条件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6)创业培训补贴。对按规定组织武汉户籍高校毕业生培训的培训定点机构发放创业培训补贴,未领取营业执照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已领取营业执照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除了这些人才政策以外,青山区还为创新创业的大学生们筹措了867套租赁房房源,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低于市场价20%(如属于合租的可低于市场价30%)。

未来,青山区还将结合创业大学生以及企业、院校的有关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创新推出一些新的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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