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愿垫付另一方的赔偿款
2018-01-29 10:33: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琪通讯员谢燕临杨希)为让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期盼已久的执行款,蔡甸法院执行员丁杰数日风雪兼程,辗转奔波于两方被执行人之间,近日顺利执行回6万余元赔偿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方某某手中,让其在寒冷刺骨的冬天感受到司法的暖意。

2017年3月3日,54岁的女士方某某受雇于武汉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为某绿化工程施工。方某某站在车厢上卸载花卉时,因驾驶员突然启动车辆使其从车厢跌落,经鉴定,造成十级伤残。2017年8月8日,方某某将项目投资公司、武汉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在蔡甸区法院调解下,2017年11月7日,原告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两个多月过去,未收到赔偿款的方某某,于2018年1月5日向蔡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调解协议。案件受理后,执行员丁杰立马开展执行工作,20多天里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公司,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其中一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4.2万元赔偿款,但另一方被执行人武汉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无力赔偿。为了让方某某早日拿到执行款,执行员丁杰再次找到项目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劝说其垫付剩余近2万元赔偿款,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被执行员不顾寒冷、数日冒雪执行的精神感动,垫付剩余赔偿款,并承担相关诉讼费和法医鉴定费。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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