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鸽通讯员陈维)2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高法、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联合公布十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其中武汉二起。
2017年1月3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接到投诉,称武汉凌久印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实,该公司拖欠工资共计69.54万元,涉及农民工58人。
1月18日,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改。3月8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向该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仍未履行。9月8日,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经审核准予受理该强执申请。
2017年4月11日,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农民工投诉,称武汉祥恒建筑公司拖欠工资。经查实,该公司承揽的黄陂区横店幸福里二期还建楼项目拖欠工资共计34.7万元,涉及农民工42名。
4月24日,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改,且相关负责人无法联系。鉴于该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5月15日,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5月18日,黄陂区公安分局予以立案查处,5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武汉祥恒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在法律的震慑下,5月29日,武汉祥恒建筑公司足额兑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通过曝光和“黑名单”等手段,严厉打击和震慑拖欠劳动报酬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