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优先执行民生案件
2018-02-08 07:04: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琪通讯员杨希戴钰)2月7日,在蔡甸法院“冬日暖心”专项执行行动现场,41名胜诉当事人从各地赶到该院,在农历小年到来之前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执行案款共计517万余元。

某门窗公司总经理胡某某是这41名胜诉当事人之一。2017年10月19日,胡某某向该院提起申请其门窗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件被蔡甸法院受理后,法院执行员利用查控系统多方调查,了解到该建设公司的各项资产金额均不足以偿付所有案款,但执行员并没有放弃,继续调查该建设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于发现该建设公司在某某置业公司处有一笔债权将于2018年1月到期。为避免打草惊蛇,法院执行员按兵不动,于1月债权到期前,前往该置业公司,向其释法,要求其协助执行,将到期债务款项直接汇到该院账户,成功获得到期款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为让胜诉当事人过个安心年,蔡甸法院执行局于2018年1月至过年前开展“冬季暖心”专项执行行动,优先执行涉及劳动报酬、交通事故、抚养赡养、人身伤害、医疗损害等民生案件,同时加快财产处置的步伐,目前已发放517万余元案款。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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