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往往只存在于神话之中。然而,在非法集资人员精心编造的高利神话下,还是有不少老百姓没有经受住高利“投资理财”的诱惑而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有关专家表示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有利于我们远离非法集资风险,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有关专家表示假如通过以上四大特征仍不能辨识是否属非法集资,还可以进一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的一些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编造高利高息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取信于投资者,在投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失踪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度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四、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切实增强识别、防范各类非法集资行为的能力,对各类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融资行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相关专家表示。
(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