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四月中旬前要公布治理方案
2018-03-29 07:10:00 来源:长江日报

抓紧明确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明确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职能处室(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

·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会同本地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协同机制,落实部门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要积极协调争取同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专项治理

尽快出台方案

·各地要针对通知中指出的“存在安全隐患、证照不全、强化应试、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等方面问题,逐项分析研究,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完善相应的工作举措

·要明确治理工作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各省工作方案要在4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

迅速组织摸排

·要通过社区走访调研、中小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等多种途径,立即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审核分析,区别不同情况,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该办理证照的依法依规办理,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摸排情况和整改落实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准确把握政策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完善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

·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要鼓励支持其发展,不能因为开展专项治理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

来源/教育部网站制图/方磊

(长江日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