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夜宠物店偷狗以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2018-04-09 07:13: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夏晶通讯员朱凛睿尹国传黄可)近日,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宠物狗失窃案。惯偷沈某从宠物店偷走6只两个半月左右的健康幼犬后,随意将它们藏匿在某小区物业处,导致6只宠物犬全部死亡,沈某遂将其丢弃。8日记者获悉,江汉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提起公诉。

2017年5月27日凌晨2时许,沈某驾驶摩托车行至汉口江滩某处花鸟市场,路过一家宠物店时,心血来潮,朝空无一人的店内张望,这一眼便看中了店里的宠物犬。他靠近后发现门虚掩着,拉开门走进店里,偷走了3只爆毛白色博美宠物犬、2只普通白色博美宠物犬、1只雪纳瑞宠物犬、1台空气净化器、1只狗笼。离开时,他又看到对面店铺门口放着一只水族箱式鱼缸,里面养有七八条鱼,索性将鱼缸也一并装到自己的摩托车上,驾车扬长而去。

沈某带着偷来的宠物狗到青山某会所上班,发现犬吠声影响生意后,准备将狗和鱼转移到自己曾经工作的地方——青山某小区物业。他途中不慎摔落鱼缸,便将破碎的鱼缸连同其中的鱼一并丢弃。到达目的地后,沈某随意地将6只宠物犬“寄存”在物业阳台上,就动身离开了。当日中午他抽空察看,发现有两只博美死了,也没在意,等到晚上他去带走幼犬时,才发现又有一只博美犬死了,活着的3只幼犬也奄奄一息。沈某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将偷来的6只宠物狗全部丢弃。

经审查,沈某是湖北孝感人,45岁,无固定工作且劣迹斑斑。从1994年至2001年,先后4次因扒窃、敲诈勒索、强奸等罪行被判处劳动教养、有期徒刑,但依然藐视法律,再次犯罪。

经鉴定,爆毛博美价值2100元、普通博美价值1600元、雪纳瑞价值1400元,6只被盗的宠物犬价值共计10900元。

记者从承办检察官处了解到,“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江日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